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鑫垣興企業制度內容
閱讀:962 發布時間:2013-4-61.建立出資人制度。變國有企業為國家投資企業,經過資產評估或清產核資,量化對企業投資
的總量,國家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從委托、*轉變為運營和投資。政資分離后,那些代表國家專營國有資產的部門、控股公司、資產運營公司承擔出資人的有限責任。
2.建立法人財產權制度。企業總資產一方面來自出資人,一方面來自債權人,企業具有對總資產所表現出來的如資金、物資、人力、設備、物業等多種資源形態的優化、處置、組合權力,以其達到資產增值和擴充的目的。
3.所有者權益制度。國有出資人對投資企業,已經組織起集團的母公司對控股子公司,充分建立起所有者權益制度,它表現為對經營者選擇的控制、對的控制、對重大經營決策的控制。
4.建立法人治理機構。科學地規范和健全企業的治理結構,實現股東會、董事會、層的各司其職、相互制約是企業領導體制的重大變革。
5.企業的配套制度。主要指與制度創新的配套展開相關的基本制度。如人事制度、分配制度、財務制度、投資管理制度等。
企業制度創新是一個多層次的體系,需要各不同主體包括政府、企業和個人,形成“合力”才能完成。